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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0日星期日

民联进退两难

雪兰莪州换大臣风波已烧到水火不相容之地步,在民联执政州属可谓首例,也是最棘手的事情。正如那些民联领袖,在前几场补选中反复强调的,惧怕民联会分裂的预兆,是否会在雪州应验?

首先,针对雪州务大臣卡立的评价,可谓众说纷纭。卡立是一名商人,善于以商治州、斤斤计较,故此他的廉政度也为人首肯。也因此,无论是党内抑或民联,有者认为他“阻止人哋发达”,想找个机会排挤他。况且,卡立的“大头症”也越来越厉害,许多争议性的课题如水供问题、建设大道等都没有征询同意便私自决定,因此这些便成了其难以抹除的污点,受到党内外的攻伐。


到底换不换卡立好呢?不妨从内到外观察一下所谓的民意,支持“为大局着想”、撤换大臣的人虽占多数,但支持卡立的人却也不少,尤其是对民联不停玩弄政治手段,而逐渐感到反感的中间选民。年头的加影补选,不正是为了解决雪州公正党危机,为实权领袖安华铺路,寄望他接替成为大臣吗?官司缠身的安华早预料了自己将面临牢狱之灾,却还贸然接受,最终还被迫退出,再次祭出其夫人旺阿兹莎,开展了所谓“烈火莫熄2.0”。

加影补选是赢了,但倒大臣的“加影行动”仍在持续,烈火莫熄的美名也抹上一层灰,成了一场政治算盘,公正党早前便已正式推荐旺阿兹莎当大臣。

貌合神离的伊斯兰党,此时简直如福从天降,抓到了最佳时机。其实在加影宣布补选之时,雪州伊党便宣称不满,并认为补选不合理。站在“道德”角度上是正确的,但谁又知晓伊党在打的是什么算盘?如同这次,伊党州级至中央领袖,尤以宗教司为主者,都声明力挺卡立继续担任大臣。对于伊党而言,卡立也不过是相互利用的棋子,成就党内派系矛盾升温,毕竟开明派“埃尔多安”们的立场,肯定会支持撤换大臣。

雪州是大马的“金矿”,一场撤换大臣风波,揭示了多少丑陋的权争恶斗。原本就同床异梦、505后更渐行渐远的民联三党,在这起风波上都为各自的算盘打转。行动党显得“凛然正义”,不停以水供和大道课题抨击卡立,有者也针对地方课题等,对他进行大肆攻击。这就是政治的现实面,一个人在风光之时,便会受到万人拥戴,一旦摔个狗吃屎,撕破脸又何妨?

接踵而来的,是民联议员将在州议会上提呈不信任动议倒卡立,至于卡立要不要解散州议会,这也是未知数。最坏的打算是,伊党保守派传出将与巫统联手“政变”,以保留卡立为名,借机夺下州政权。伊党若想遗臭万年的话,大可这么做。关键是,卡立会否自毁名誉,去附和任何卑劣的手段?

反正换不换大臣,民联迟早都会分裂,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但若因此而丢失雪州政权,民联“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盟友关系,唯恐将成笑话,以及选民长期的失落与愤懑。届时,还喊什么改朝换代?

29/7/2014

(投了稿不受理,未发表)


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

没人敢说话

伊斯兰党执政的吉兰丹州再次传出坚决要落实伊斯兰刑事法,还放话说会努力解释,解除各界的抑或和忧虑。丹州政府消息一出,立场尴尬的民联友党行动党便惨遭死敌马华兴师问罪围攻,却没人答不出半句话。

伊斯兰刑事法是本国政治玩出火的恶劣结果。巫统标榜种族英雄,原本仅是个种族挂帅的世俗政党,但长期与高捧宗教挂帅的伊斯兰党斗争后,两党都以捍卫“马来-穆斯林”权力马首是瞻。最终,伊斯兰政治演变逐渐复杂化,搞得我国鸡犬不宁。君不见一个“阿拉”字眼案,或凡是有关伊斯兰教争议的问题,首要的行动是禁止、免谈,否则就会遭扣上一堆什么反伊斯兰、反马来人的帽子。


更可笑的是无论是国阵还是民联的华基政党,都没有正视各自阵营的问题,只会善于绕圈子反驳对方或相互揭发。比如马华只会攻击行动党和伊党合作、支持“回教国”和“断肢法”;另一边厢,行动党则挖掘马华的臭底,反击他们“当家不当权”,在国阵执掌州政府时通过了各式各样的宗教法案。双方十年如一日、毫无建设性的骂来骂去,几乎都是为了捞取政治利益和兜售假希望,因为话事权都不在他们手上。

其实行动党曾经搞过诸如“不要929回教国”的运动,以身作则退出替阵并声明反对巫统或伊斯兰党任何形式的“回教国”。既然火箭的基本立场是反对伊斯兰刑事法,但基于伊党是民联友党,更是火箭挺进马来区助力,从政治利益上看来不符合现实,岂敢开口得罪伊党?

目前为止,仅有火箭的“愤怒老虎”卡巴星针对刑事法实施一事,敢怒敢言提出了反对意见,不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他的言论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行动党?君不见38个行动党国会代议士哼也不哼一声(虽然卡巴星“代表”了他们发言),火箭的精神领袖林吉祥以至秘书长林首长半句话都吐不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尤其那个高喊“烈火莫熄”的公正党,全党几近鸦雀无声,真不知其多元性到底何在?

好吧,如果说行动党是怕了巫统乘机炒作,而选择名节保身的话,选民是可以理解的。但可别忘了巫统在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上,即便是个伪君子,也没有反对的余地。民联结盟后,巫统针对伊党的鞭挞是与行动党合作,放弃争取回教国和出卖马来穆斯林;伊党反击巫统的伎俩,则是调侃巫统掌权的州属以至中央,不敢实行伊斯兰刑事法、违背伊斯兰教义等。先不管这些操弄宗教的把戏,巫统屡次伸出和谈之手要与伊党合作,未来亦不是没有合作的可能性。比如在丹州刑事法课题上,丹州巫统已声明会支持伊党州政府落实。

说句难听的,大马政治走到当前已寸步难行,朝野阵营都是铁板一块,了无新意,还有思想倒退而非进步的危险!至于非穆斯林为主的政党,不只面临不准插手穆斯林宗教事务的警告,就算是卡巴星喊破喉咙,相信也没人能改变现实。朝野诸君都选择沉默不语,以保住他们的权位。大马人,你们还有选择吗?别以为伊斯兰刑事法是儿戏,一旦落实就没有挑战或删除的余地了。

好好的一个多元世俗国家,就被这群无耻、无能的政客给玩死了。

2014/4/9(未发表)


2014年2月8日星期六

宗教化的危害

天主教《先锋报》主编安德鲁神父,在雪州发表继续使用“阿拉”字眼后,再度掀起“阿拉”字眼的波澜。雪州巫统随后表示禁止参与原先所决定号召的示威游行,但该区域的巫统领导却仍召集部分人士,在该天主教堂约一公里外操场上集会。眼见宗教的白色恐怖,正逐步威胁和蠹蚀我国的多元世俗体制。
“阿拉”字眼的争议,不仅令国人百思不解,看在国际眼里,更显得扑朔迷离。但可笑归可笑,却是雪州宪法明文规定的事实。正如巫统加埔区署理就例举了,根据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管制条例阐明,非穆斯林不可使用“阿拉”字眼。

该条文同时也牵涉了早前雪州宗教局检举大马圣经协会及扣押国文和伊班文圣经一案,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行政议员沙乐汉挺身谴责宗教局在未经同意下鲁莽行事,并指出雪州政府将制定新的标准作业程序,确保不伤害宗教间的和谐。
此外,雪州三名行动党州议员杨美盈丶拉吉夫以及刘永山也站出来,声明将在下一次的州议会上,提出动议修改1988年非伊斯兰管制条例。虽说如此,但由于须尊重雪州苏丹的御令,相信雪州政府也只能点到为止,至于修改1988年该条文,可知是难上加难。

陈中和教授曾指出,马哈迪时代实施了一系列的伊斯兰化政策,开启了一个逐渐改变国家世俗化的体制;这些伊斯兰化政策,多少对国内宗教信仰的自由构成了一些挑战。如今看来,伊斯兰化所带来的影响与限制,已很难再调转回头,促使我国不仅面对着族群紧张关系,同时更面临着各宗教间的隔阂逐步加深。
尤其是被政治化所加油添酱后、煽风点火后,宗教于是成为比族群关系更敏感、更棘手的课题。切莫忘记,在隆最高法院裁决准许大马基督教会使用,并宣布撤销政府此前颁布的禁令后,有心分子便挑起一系列纵火焚烧教堂事端。这场风波并非不可解决,只是在政治化与宗教化形成的双重压力下,有多少人愿意站出来,对这些不合时宜或存在目的的法律、煽动和扭曲是非的政客等作出反对,设法捍卫我国的世俗体制?

政客不厌其烦地挑起族群矛盾,接着是炒作宗教课题,几乎都为了各自的廉价政治宣传,而不惜典当掉国人的长期利益与和谐共识。此外,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都未见那个高喊“一个大马”的首相发表任何高见,似乎一直都在躲避。不过就算他答复,相信国人也知道不会有什么惊喜。可悲的多元化国家,就这么被虚伪的政治玩死。

(初稿:未发表)


2014年1月26日星期日

大马逊尼与什叶派爭议

我国到底是怎么了?极端政客反覆玩弄「基督国」和「阿拉」课题后,现在又把矛头指向了伊斯兰教的什叶派。或许很多人会听得一头雾水,伊斯兰教就伊斯兰教,怎么还有逊尼和什叶之分? 其实就像各大宗教都有教派分歧一样,伊斯兰教有两大教派,但两派几乎是水火不相容之地步。

逊尼与什叶派流流长的仇恨史姑且就不提了,但对于信奉逊尼派(堪称为「正教」(orthodox)的沙菲依学说(Shafi'i)流派,基本视什叶派为旁门左道或异端,甚至被谴责为「异教徒」。什叶派佔全球穆斯林总数约10巴仙(有说30%),数据指出,邻国印尼的什叶派信徒有500万人之多,大马也约有4万名穆斯林属什叶派,但由于受到主流的排挤,所以必须保持低调,秘密奉行教义。

今次巫统大会的举动,无疑是继种族政治后,更进一步玩弄宗教课题,尤其是提议修改党章阐明要遵循所谓正统的逊尼派教义。巫统副主席兼內政部长阿末扎希直指民联伊斯兰党有领袖推崇什叶派教义,牴触逊尼派教义。巫统的种种举动,根本就蕴含了政治因素,以便巩固自己的霸权地位,因此炒作宗派极端根本就不在话下。巫统这次把什叶派课题挑出,无疑就是乘机针对伊斯兰党,意图耍玩卑鄙手段分裂或是打压这个巫统长期的「眼中钉」。
何谓「正教」?

副揆慕尤丁甚至鞭挞西方之余,又剑指什叶派教义,呼吁联邦宪法应该阐明奉行逊尼派。更甚的是,还有华裔穆斯林支持副揆言论,让人们分辨何谓正教,还声称有保护作用。再者,何谓「正教」?在伊斯兰教法学方面,除了《古兰经》为立法依据,尚有《六大圣训集》为第二根据(什叶派的不同在于,他们的圣训集为《四圣书》),而且分为四大支流学派——哈乃菲、沙菲依、马立克、罕百勒,各学派的教法和执法亦各有异同。我国伊斯兰教属于逊尼沙菲依学派,若以「正教」论断,其他学派是否当属合法?

况且,1979年的伊斯兰革命卷席全球,就源自于什叶派教士所主导的伊朗革命。伊斯兰革命也掀起了伊斯兰国家的一波波宗教改革运动,勿论伊斯兰党拋弃民族主义路线,而转向以宗教司主政;巫统所实施的各式伊斯兰化政策,多少也是伊斯兰革命波及后的產物。

我国固然禁止什叶派及其教义,但什叶派长期在本土扎根与存在乃是事实;在国际方面,与伊朗、敘利亚、阿塞拜疆等国邦交就更说不通了,尤其是奉行超越两大派——艾八德派(Ibadi)的阿曼。
有违宪法原则

既然属伊斯兰教,无论源自哪一派皆有其共同点,譬如各派尊《古兰经》与《圣训》为两大经典,只是信奉与执行方式稍有各异,譬如逊尼派注重现实领袖、什叶派则重圣人血统、艾巴德派重领袖品格;逊尼派尊四大正统哈里发、第四任哈里发阿里被什叶派尊崇、艾巴德派则尊崇前两任。再来则有各派的学说与分支,谈不上谁正或邪、异端或否。


若牵动至修宪,社运分子和宪法律师沙立则认为此举有违宪法中的「基本架构原则」。不仅是出于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马来穆斯林事项,更是动摇了第3条文的联邦宗教条款,这將无异于破坏立国之本的「基本架构原则」,亦將进一步危害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政客无所不用其极屡次破坏我国多元共存与族群和谐,这次又意图操弄宗教课题来达到政治目的,伊斯兰国家的逊尼派和什叶派间的恩怨与血腥衝突,背后的祸根总会有反动政客与恐怖主义撑腰,更使我国人民不得不反思与晓悟其严重性。

东方日报 2013年12月15日


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阿拉”字眼的政治议程

我国天主教周刊《先驱报》被禁止使用「阿拉」,上诉庭三司于上周一致裁决内政部和政府胜诉,各方顿时掀起了议论。事件的源起最初是因《先驱报》在2007年12月5日的马来文版中称呼天主为「阿拉」,引起了政府的反弹,内政部喝令若不改用「阿拉」便吊销该周报的出版执照。

吉隆坡总教区于是提出申请使用「阿拉」字眼之权利,高庭也于2009年批准了教会使用「阿拉」字眼,而内政部虽批准了周报的准证,但条件是必须禁止使用「阿拉」,并在封面注明为「有限」刊物。随之,6州伊斯兰理事会及华裔穆斯林协会获准介入上诉案,最终的裁决是高庭判决遭上诉庭撤销。

「阿拉」字眼的渊源

按照被撤销的高庭判决,包括《联邦宪法》的第3(1)丶第10丶第11以及第12条款来看,这是否证明我国的《宪法》正在面临危机?因此,这不得不让我国人民,无论你是来自什麽族群或宗教背景,都必须时刻反思的一项课题。尤其是2010年因高庭批准周报使用「阿拉」字眼后,也曾引发多起教堂遭不法分子焚烧案。

笔者在2008年初曾针对「阿拉」字眼一案,写过一篇题为〈不管「阿拉」还是「Tuhan」〉(未发表)的文章,探讨「阿拉」字眼的渊源。其实,「阿拉」一词谈不上如上诉庭判决所说的,会造成什麽混淆,又或者一些政客或极端组织所言,「阿拉」课题非常敏感或违反宪法(2009年高庭的判决是根据《联邦宪法》,反之,谁违反了宪法?)。
阿拉伯语属闪语系

(Semitic),若要谈「阿拉」字眼,则必须回到伊斯兰教形成之前。阿拉一词源自术语「Illah」(神祇)与冠词「Al-」,与同为闪语系的希伯来文用来表达「神」的「埃洛希姆」(Eloha)或阿拉姆语的(Elaha)如出一辙,在异教时期都泛指「众神」之义。正如阿联酋《国家报》的社论指出「《可兰经》的神与《圣经》的神和更早的《妥拉》(犹太律法)是相同的」,更阐明了「在伊斯兰来临之前,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使用『阿拉』来指称上帝」。此外,中东的基督教徒祈祷时也仍旧使用「阿拉」,因此阿邦迪的「拒绝承认宗教的本质区别,是冒犯世界宗教的独特性」将无从谈起,否认「阿拉」乃闪米特系亚伯拉罕诸教(Abrahamic religions)有许多共通之处,才是种蒙昧与冒犯。

玩弄宗教课题
此外,沿用「阿拉」字眼,本来就与混淆和敏感无关。马来文版的《圣经》称作Al-Kitab,是阿拉伯语。16世纪第一本以阿拉伯语书写的基督教教义问答(Kitab Salatas-Sawai)开启了基督教的「马来化」,荷兰人A.C.Ruyl着手翻译古典马来语的《马太福音》,首次将「上帝/神」译为「阿拉」。紧接着的是,第一本由荷兰籍医生M.Leijdecker以古典马来文完整翻译的《圣经》于1733年出版。1929年,由英国传教士W.Shellabear所翻译的现代马来文版《圣经》以罗马字印刷出版,直至1958年,H.C Klinkert19世纪时所译的《旧约》与W.ABode的《新约》合订成为现代马来文版《圣经》的旧版。现代马来文学之父文西亚都拉(Munshi Abdullah)也曾协助1852年的《新约》编撰工作,同样将「上帝/神」译为「阿拉」。

因此,在马来亚丶马来西亚成立以前,「阿拉」在本土天主教徒与基督教徒已沿用了百余年,尤其是东马以使用马来语《圣经》的教徒为主。上诉庭的裁决虽说只针对《先驱报》与半岛,但这样岂不是形成了「一国两制」的不平等局面?

《联邦宪法》第3(1)条款阐明,「伊斯兰为国教,而联邦内的其他宗教信仰能和平与和谐的方式实践」,此乃最基本的保障。

第11条款方面,只要不违反11(4)的在控制与限制下宣传其宗教信仰,11(1)阐明了「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
由此可见,「阿拉」字眼无关或抵触我国宪法,「它」究竟碍着了谁?过度敏感丶挑起课题和制造事端,以及众多猜测与误会的,应该说是政府本身,还有相当数量的极右翼非政府组织。更甚的是,其中之一的马来西亚穆斯林联线主席竟呼吁不接受上诉庭裁决和伊斯兰教是「至高无上地位」的人「离开这个国家,移民到外国去」!

禁止使用「阿拉」字眼事件,与历史丶宗教及语言学等全然无关,问题都出在煽动宗教狂热和鼓吹极端排他的龌龊政治与政客,任意骑劫民意乃至不惜玩弄与扭曲宗教,来行使其专权与个别政治议程。日前发表了「没有任何宗教可独占上苍」评论的《雅加达邮报》,于2010年教堂纵火案时亦曾发表社论,抨击大马政府企图利用宗教课题来捞取政治资本,以敏感课题来分化人民,廉价地提升其民望。如今再读,仍不失其真谛!

东方日报 2013年10月21日


2013年12月15日星期日

开明派镇住保守风潮

今年的伊斯兰党代表大会,未召开即火药味特浓,许多人都在意伊党是否将回到宗教激进路线。不过经党选成绩一出,可见是有点多虑了,开明派固然面临不少挑战,但保守派仍旧难以夺权。

伊斯兰党党选的结果显示,伊党领导层基本维持现状,那就是以宗教司为主(主席哈迪阿旺不战而胜蝉联),开明派为辅的局面。不少人预料将大难临头的末沙布,也在署理主席战中,以98张多数票打败宗教司聂阿玛,保住署理主席一职。


而末沙布上届选伊党署理主席的对手,宗教司端依布拉欣则在这次的副主席选举中,成功挤进副主席一职,打破了上届完全由开明派所把持的「三驾马车」,玛夫兹被 刷下,沙拉胡丁和胡桑慕沙则蝉联。端依布拉欣虽是一名宗教司,但属于较温和的一派。中委改选成绩的18位榜首中,也以开明派者居多。

虽说开明派稳住了中央大局,但伊党青年团被大多数保守派控制的事实,却不宜小看。今后两大派的斗争,多少决定了伊党与民联友党之间的未来走向。毕竟据悉,保守派很大程度上会赞成与巫统商议与合作,向左走还是向右走,这次党选多数代表则赞同维持现状。
 

其 实伊党根本并非铁板一块。创党初期的伊党,是由左翼所领导的宗教政党;在加入国阵的短时间里,它又是由马来民族主义者主导。在退出国阵后,伊党在1978 年大选失掉丹州,进入一个寒冬时期;当时伊朗革命之风卷席世界各国穆斯林,伊党开始转换斗争路线,进入宗教司主政的时期,并将宗教主义列为最高指标。随之 于1990年重夺丹州,再从「烈火莫熄」时崛起为第一大反对党,再度于2004年跌落谷底,而宗教路线基本影响并牵连着整个高低潮。


「全民伊党」策略凑效308全国大选后,伊党的「全民伊党」策略凑效,伊党在非马来穆斯林选区逐渐受落,不仅夺下吉打州,甚至冲出北马,成功西进,打入城市选 区等。此外,民联的组成也使开明派迅速崛起,但也使得保守派极为不满,频频以宗教司领导权受到极大威胁为由,开始攻击党内的「埃尔多安」。尤其是在505 大选,末沙布等开明派的挫败丶丢失吉州政权与选举失利等,有者认为多少是因党内派系互扯后腿所致。

但无论如何,今届党选结果除了维持政治 结盟,可算是稳住了两派的激烈斗争,以阻扰其持续蔓延。莫欣阿都拉(Mohsin Abdullah)在其文章《华人眼中的伊党》举出了华裔投给伊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认同伊党的开明与多元。若伊党不与时俱进丶故步自封,甚至不惜走回头 路,那结局很明显就是遭到各族唾弃。所以相信代表们在做出票决前,看来已经过一番深思熟虑。


东方日报 2013年12月8日

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马来化”的罪魁祸首


沙巴宗教司阿兹嘉化主张把沙巴穆斯林土著圈定为「马来人」的言论,无疑已掀起了千层浪,不仅惨遭沙巴原住民强烈反弹,甚至被朝野政党大力鞭挞。

东马两州可谓是我国真正维繫多元共存的土地,有別于歷年深受种族主义严重分裂的西马,砂沙两州族群繁多,较为粗糙的便是將土著区分为基督教和穆斯林两种。只不过野心勃勃的沙巴宗教司意图呼吁把穆斯林都划为「马来人」,简直是对沙巴人民的身份和特色一併加以否决和歧视。

其 实也难怪,大马政府长期实施马来化政策,隨后又將穆斯林渗入「马来化」之中,以致穆斯林既等同于马来人或土著;才会演变出今日「此马来人非彼马来人」等模 糊不清的现状。「马来人」更是同化政策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联邦宪法》第12章「一般和杂项」第160(2)条款阐明,所谓「马来人」的定义是:一、信 奉沙非仪派伊斯兰教;二、讲马来语;三、遵行马来人传统民俗和文化,方可成为「马来人」。

尤其是在宗教化政策实行后,「马来人」与和「穆 斯林」无异,甚至只要是凡「马来人」便是穆斯林,有时也以「马来穆斯林」並称。由于土著享有固打权利,造就了一些人士有机可乘,方便皈依为穆斯林或自我 「马来化」以图谋利益;弔诡的是说马来语或奉行马来文化者,还未必算是个合格的「马来人」,比如原住民等土著。

一海之隔的印尼,「马来 人」仅是国內各族群体(suku kaum)中的一族;「马来人」亦可以是个泛称,指的是南岛民族中的马来人种(race),而国阵政府偶尔喜欢「包山包海」无所不包,负载著「马来人」的 「復兴」大任,连印支半岛的占族都扯进来谈。近日就有所谓的歷史学家扎哈拉大放厥词,把「马来人」范围无限放大,怪责华人侵佔「马来人」智慧和財富等无知 且煽动的谬论。
沙巴宗教司考验沙巴人的智慧,却被沙巴人民群起炮轰,公正党兵南邦国会议员达勒雷京在面子书上发起了身份认同的运动,来自 各个族群和宗教背景的沙巴土著都纷纷响应,甚至包括穆斯林为主、被归类为马来族群的杜顺、巴夭、姆禄及汶莱马来人等。由此可见,沙巴各族基本以自身族群身 份和文化习俗为荣,而非单纯以宗教来界定是否同属「马来人」。沙巴宗教司的「司马昭之心」,更是我国宗教化和种族刻板印象的体现,而且这种狭隘的族群主义 (Assabiyah)思维来界定穆斯林,实在有违伊斯兰教义。

沙巴曾于慕斯达法哈伦担任首长时期实施伊斯兰化,但行动党西里丹绒州议员 陈泓縑在其书《沙巴民主攻略》总论称,这也仅是族群动员的政治手段。沙巴人民不得不反省,族群愈宗教化、土著马来化的罪魁祸首,若非巫统东进沙巴,將种族 主义与分而治之政策引渡,藉著此「定存州」以巩固国阵江山,捨我取谁也? 


东方日报 2013年10月7日 

2013年8月20日星期二

“狼牙修国王”驾到?

近日又出现了怪事,一群10来人左右打着“狼牙修群岛帝国东方黑色旗帜”组织名号的成员突起而来欲闯入皇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21B条文涉嫌向国家元首宣战之罪名,逮捕归案展开调查。

稍有留意面子书动向的,其实这个所谓“狼牙修帝国”组织较早前就上传照片,宣示“主权”了,只是没人当真而已。这种组织可能是出于玩笑,或之前自称什么“马六甲-霹雳苏丹”合法继承人的玩意而已。更有趣的是,有网民还架设了嘲讽该“国王”的面子书页面,“赞”者已达上万人。
这位名号特长的“国王”(“端姑苏丹拉惹美荣马哈旺沙二世@原吉打苏丹@原大马最高元首@马来群岛国王@拉惹乌笃山阿拉阿基鲁扎满法沙二世和狼牙修群岛帝国东方黑色旗帜合法继承人”)发表了“宣言”,宣称“圣战参谋指挥阵线”是合法代表“狼牙修群岛帝国”宣誓主权,千奇百怪、扑朔迷离,尤其是吉打、大马、狼牙修、宗教色彩混作一团,不禁使人怀疑这些人是邪教组织,还是些不正常人士。

记得去年发生过一对男女持刀硬闯首相官邸,结果女的致伤、男子则遭击毙的离奇事件,该名男子自称是末日前降世的“救世主”(马赫迪);而这支自称“狼牙修”的则在凌晨只带了黑色旗帜和一些文件,并无武器在身,但其“国王”也自称马赫迪。
更玩味的是,古国狼牙修其实是个兴都教王国,Langka和斯里兰卡的Lanka一样,梵文是指“辉煌的国土”,sukha则是梵文“幸福”的意思;地理坐落在泰南及吉打一带。狼牙修自古与中国各王朝有邦交关系,古迹文献也遍布该国事迹,但至今仍有许多争议。再者,大约千余年前左右,吉蔑人势力遍布中南半岛,早期居民以信奉兴都教的吉蔑人为主。狼牙修的创立者美荣马哈旺沙是载于《吉打纪年》的传奇人物,前阵子我国拍摄了有关他的电影,实在无处不神话,很难断定是否史实。

但很肯定的是,吉蔑族称霸的时期于大唐时期没落,取而代之的是马来族的三佛齐帝国(Srivijaya)之兴起,该国信奉佛教称著,狼牙修一段时期也盛行佛教,兴都佛教文明原本是伊斯兰教抵达前,在马来群岛盛传和发展。随后三佛齐面临南印度兴盛的注辇王国(Chola)远征,注辇国王真陀罗大军称霸马六甲海峡,三佛齐势力衰退,认注辇为宗主国,狼牙修及吉打古国都纳入注辇疆土。注辇不久后衰退,吉打国王于12世纪改信伊斯兰教,吉打苏丹王朝一脉相承至今。
狼牙修的另一部分,随后也被北大年苏丹王朝取代。两国屡次遭受暹罗的侵犯,北大年后期几乎气数已尽,1902年遭并吞灭国。英殖民主最终在1909年与暹罗签订《英暹条约》,将北马受暹罗控制的吉打、玻璃市、吉兰丹纳入英国保护地(protectorate),随后于柔佛帝国组成“马来属邦”;北大年、也拉、陶公府等纳入暹罗王国。马来属邦随后在英殖民主的整合下,与海峡殖民地、马来联邦组成马来亚联邦,最终在反对浪潮下重组为马来亚联合邦,直到独立为止。

这名莫名其妙的“狼牙修国王”不知打哪里钻出来的,也不知他是否了解我国源远流长、万千复杂的大马历史,他所要求的主权也不知该从何谈起。笔者总觉得这是一场刻意被安排的闹剧,况且路边社最近盛传不少阴谋论,“狼牙修帝国”或许真的只是笑话,搞搞虚拟的“私人国家”(Micronation)玩玩就好,吁请那位“国王/救世主”别太认真。

光华日报 2013年8月15日


2013年8月6日星期二

马来佳丽与选美

世界小姐选美大赛将於9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深怕触及敏感之故,大赛取消了泳装项目。对於世界最多穆斯林人口的印尼来说,主办选美比赛彷佛是种挑战,也是种勇气,毕竟印尼共和国遵循的是世俗宪法,宗教事务秉持中立,而且该穆斯林大国不设置国教,在某种程度上属开明体制(虽说各省市设有处理穆斯林事务的宗教法庭,以及亚齐自治省独有的伊斯兰法庭)。

泳装项目的取消,无疑是降低了宗教因素之门槛,因此今年度大马世界小姐比赛迎来了4名马来穆斯林佳丽参赛,并同时进入20强。4名均为混血儿的马来佳丽当凭着亮丽的外貌和自信,原以为能顺利过关斩将,但主办单位却在临时,唯有遵守1996年2月8日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规宪报,禁止穆斯林参加选美比赛的宗教裁决(Fatwa),忍痛剔除4名马来佳丽的参赛权。

传统的两大国际选美盛事——世界小姐与环球小姐大马区赛,在90年代中期以前,曾有为数不少的马来佳丽参赛,着名的马来演艺人艾拉法兹拉(Erra Fazira)更是1992年大马世界小姐冠军出身。在往日仍属常事的选美竞赛,在1995年雪州宗教司通过伊斯兰裁决后,马来穆斯林女性从此绝迹於本国各大选美盛事。伊斯兰裁决是伊斯兰学者针对伊斯兰礼仪合法性的宗教裁决,裁决的权力就落在全国伊斯兰法规委员会手中。

宪法明文规定,伊斯兰事务隶属於州政府管辖范围,皇室统治的州属范围内,由苏丹担任宗教首长,没有苏丹的州属则由国家元首负责。而伊斯兰法规(Syarak)非隶属州宗教局,因此向统治者提出法规建议,是州宗教司(mufti)的责任。如何实施宗教裁决,根据2005年《Aliran》月刊的一篇剖析文章,州宗教司等必须召开宗教法规会议,并提呈宪报於州统治者,最高裁决权则落在各州苏丹身上。在《1995年回教刑事法令(雪兰莪州)》下,1997年3名参与选美竞赛的马来穆斯林女性由於违反宗教裁决,遭到雪州宗教局逮捕。

但模糊的法规也禁不住如妙龄小姐丶洲际小姐等选美竞赛,首要条件是这些比赛皆剔除了泳装,马来穆斯林女性被获允许参赛。遭除名参赛者瓦法在《马来邮报》访问中提到,由於总决赛在穆斯林为主的印尼举行,她原本认为穆斯林已被允许参与竞赛和代表大马,可惜事与违愿。另一名被除名的莎拉亦愤而发问:「如果这(曝露身体)是禁止我们的原因,那他们为何不禁止代表国家的穆斯林女体操和游泳选手?」

陈中和博士曾在南方学术沙龙中称,大马官方虽为是伊斯兰教,但是政府并无强制利用伊斯兰法来统治,各族人民都享有自由信仰的权利。虽说如此,但面对宗教管辖事务,我国穆斯林与非穆斯林都无能挽救的状态下,最终将形成宗教与世俗的隔阂,阻碍各族之间相互交际与竞争的环境,无利於建构多元民主的大马。叹息之余,也仅能像大马世姐发言人林安娜的理由般,牵强又吊诡:「大马是个多元族群的国家,我们必须尊重穆斯林群体。」


东方日报 2013年7月25日


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

伊斯兰党大会顾全大局

伊斯兰党代表大会极其吸引目光,尤其是大选將近,今年虽比起往年较「保守」,却也非走「回头路」,足以瞧见伊党正在寻求另一条合適出路,渴求守住其堡垒区和贏得来届大选。

在 某「党媒」的刻意包装下,宗教刑事法被无限放大,有唯恐不乱之嫌。早前,一些评论员也强调伊党正在往「更狭隘的道路行走」,譬如多以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伊 莎的「宗教信仰自由论」为基础,把伊党部分领袖之言论断章取义,却不去斥责《马来西亚前锋报》扭曲是非黑白、藉机炒作宗教矛盾。无可奈何的是,本国惯用的 政治伎俩,是这里一套、那边一套,藉此分裂民联共识;尤以伊党同时要保住马来选民,又得冲其他族裔选票,更是左右为难。

国人必须瞭解的 是,我国联邦宪法第160条文2(2)已阐明:「信奉伊斯兰教、能操马来语、奉行马来传统民俗及文化」者为「马来人」,于是马来人固然是穆斯林;在马哈迪 掌权时,放宽穆斯林可依例成为「马来人」。巫统方面所玩弄的手段,无非是以宗教充门面来煽动族群情绪;我们不妨参考长老会主席哈伦泰益所言,马来人和穆斯 林须以两个个体来看待,这点伊党可谓非常清楚。

参阅某英报分析夸大长老会署理主席哈伦丁所言「伊党的过去与现在目標一致」,有意突显伊党 还是「原教旨」的伊党,其实並不妥当。伊党的「过去」从何说起?伊党创党初期有社会主义路线、民族主义路线等,直到后伊朗革命时期,宗教路线之復兴才得以 成型。没有乖离斗爭,並非得以激进的「原教旨」为主,它可以视符合现实状况而定。譬如中东国家捲起的民主潮和伊斯兰政党上台执政,以伊斯兰为斗爭的宗旨, 未必一定要墨守成规、铁板一块。

其实今届大会有更多的亮点,是值得我们去关注的,比如伊党扬言將重视党內的女性,壮大妇女政治力量。在妇 女组大会中,伊党妇女组主席茜蒂再拉也再三强调捍卫女候选人席位,在政治上发挥力量。此外,伊党青年团纳斯鲁丁率先公佈本身资產,呼吁青年团候选人呈报资 產;伊党署理主席末沙布等也支持伊青团建议,于参选时公佈个人財產,並获得党中央认同。

若以「猛料」来说,长老会代表哈伦尼查辩论称党主 席哈迪阿旺是最適合的首相人选,相信將惹来敌对阵营如马华等的借题发挥。但哈迪隨后也表示自己只想当人民的「僕人」(khadam),拒绝自荐为首相,应 当以捍卫国家与全民利益为前提。此言想必又將被巫统「党媒」大力扭曲成「屈从」和「背叛」吧?无论如何,伊党確实顾及了两方面利益和民联3党大方向,达到 两全其美。


东方日报 25/11/2012

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

世俗國或伊斯蘭國?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前天又突然说,大马不曾宣佈为世俗国,联邦宪法也没提起「世俗」字眼,再次引起各方热烈討论。

《联邦宪法》第1章第3条款(1)「伊斯兰教是联邦的国家宗教;但其它宗教依然可在联邦境內任何地区以和平与和谐的方式实践。」,但第3条乃属「联邦宗教」条款,只阐明联邦的官方宗教地位,而非直接说明本国是「伊斯兰国」,顶多只是以伊斯兰为国教的国家。

本国穆斯林似乎对「世俗」一词反感,而非穆斯林则对「伊斯兰」一词敏感,可见多年来所实施的伊斯兰化政策,已將我国的世俗特色逐渐模糊化。按《联邦宪法》所 记载,足以证明宗教事务持中立,对其他宗教习给予合法地位,就算有象徵性的国教,仍可归类为较世俗的国家。因为就算是自称世俗的国家,其国內的宗教问题也 未必全然平等,甚至有偏袒和歧视的矛盾存在,如泰国、印尼等。


再者,大马是个拥有特殊国情的国家,大马不但为君主立宪制,结构属联邦政体,却奉行议会民主制度,东马两州的州元首虽是穆斯林,但多数人口以非穆斯林为主。

歷 届首相如东姑、拉萨和胡申翁都认同我国是世俗国,直到马哈迪就任以后,依老马「口味」也好,或某些议程也好,伊斯兰化已成事实。如一些论者所述,「渐进式 把伊斯兰教教义纳入国家主流,包括政治、行政、教育、司法甚至国家文化等方面。1988年6月10日,宪法修正案在国会被通过,从此马来西亚正规司法系统 不能再审核任何处于伊斯兰教法庭司法范围內的案件……」,已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大马自老马时代开始已渐渐迈入伊斯兰国步伐。

这就是为什么,马哈迪敢于2001年9月民政大会上宣佈我国是伊斯兰国,不管出于何故,或继续与壮大的伊党较量也罢,国阵內的友党似乎无人反对,还把问题归咎于替阵或帮巫统「包装」伊斯兰国(马华称其为「世俗伊斯兰国」,藉此揶揄伊党「神权」)。

马哈迪日前公开指出,马华2001年没有反对伊斯兰国,而且马华提伊斯兰刑事法只为了「嚇」华人,如同摑了马华两大巴掌。兜兜转转,原来一切都是政治游戏,让选民大开眼界之余,亦能藉此反省我们的愚昧!

无论如何世俗或伊斯兰国,大马必然是《联邦宪法》所规定的体制。只是,世俗地位或许已被摧残,「伊斯兰国」也仅是名誉上的包装,要成立一个完全的伊斯兰国则不太可能。那仅是字面上詮释的把戏,政党间各有各表述,若本国属非世俗政体,那我国《联邦宪法》可休矣!


东方日报 29/10/2012(原题:随你怎么讲!)

2012年9月3日星期一

谁的伊斯兰国?


伊斯兰国明显已是伪课题,然而国阵华基友党马华等仍不厌其烦。但自《马来前锋报》炒作行动党反对成立伊斯兰国后,一切都化为泡影,马华一头雾水,不知该如何应对。

     行动党虽与伊斯兰党组成联盟,但不曾说过支持建立伊斯兰国,反而是主张联合一个强大的反对阵线(尔今是阻止新政府),力撼国阵一党霸权和贪腐无度的政权。行动党更于2011年愤而退出替阵,公开反对建立伊斯兰国。2008年大选后,民联的组成也是依据三党的共识为主,随后推出《橙皮书》纲领,凡是民联三党的内部争执,都必须按照共识商讨和处理。

伊斯兰国议题一直是国阵声东击西的手段,由于讯息不广泛和选民意识不高,从“2020宏愿”至“阿都拉旋风”,人民都循着国阵的假象和金钱政治跑;凡抛出“伊斯兰国”炸弹,非穆斯林尤其是华裔,必担惊受怕冒冷汗。孰不知第一个公开称“大马是伊斯兰国”的乃是前首相、国阵主席、巫统主席马哈迪?而且公布场合还是民政大会上,马华、民政等诸公为何当时不跳起来反对?

马华等有很多美其名的说法,什么“神权”、“世俗”伊斯兰国,伊斯兰国就是伊斯兰国,再说,巫统可曾说过自己的“伊斯兰国”版本是“世俗”的?反倒是行动党勇于捍卫自身立场和原则,反对伊斯兰国和伊斯兰刑事法,却惹来巫统和极端右翼分子攻击和抹黑为“共产党”、“基督国”、“华人国”等污名。巫统近日在甲州乡区大派恶意中伤行动党的册子,满纸荒唐言,有煽动种族主义和宗教极端之嫌,国阵却无动于衷。谁有罪,谁无罪,一目了然。

伊斯兰国的取决权在于本国广大的穆斯林同胞 ,其余的谁也做不了主,毋论伊党或巫统。再说,拜巫统所赐,我国的世俗政体经过长期的伊斯兰化,马哈迪把自己多年来的“成果”称之为“大马是伊斯兰国”也不为过。而长期躲在巫统庇护伞下的马华诸公,几时站出来反对、质疑巫统过?养大巫统胃口和嚣张的,就是整天喊“有人在朝好办事”的马华等,但他们在朝那么久,我国就堕落那么久!

宗教化是一种现象,也是种政治手段。70年代末伊朗革命后,初期伊党以为能乘机崛起,却兵败如山倒;反而被寄予厚望的国阵,实施了伊斯兰化政策。宗教能作为政治宣传,无非只是民风较保守、马来穆斯林居多的北部州属,也因此,巫统在北部这些州属也大搞宗教牌。更让马华尴尬的是,柔佛州竟然有州议员主张实行伊斯兰刑事法。若这纯属个人说法,可否麻烦马华表态下?

东方日报 南马版 2012年8月23日 


大马美姐「太白」?


美国《国际财经日报》一篇文章指大马环球小姐近年「太白」,如此评论简直是种族主义思维,根本不了解大马这多元种族与文化交融国土。难道大马美姐就一定要按约定俗成的淡褐色皮肤才称得上「本土」?

近 年大马美姐皆体现了大马族群融合特色,从依琳黛莉丶安德丽雅方茜卡,以至娜丁安托马斯丶狄波拉亨利丶娜迪亚黄丶贝儿吴孟璇和金碧丽雷哲等皆为混血儿,而且 占大部分都有所谓高加索(白人)血统,但因此就一杆打翻成「西方化」丶「非大马」就有点搞笑了。而且,该文章更进一步贬低第三世界国家,认为一国之美姐应 当是国家之反映。试问,大马环球小姐哪点不反映大马国情?就因为她们太像白人?

纯血统论是狭隘民族主义的偏见和歧视,旨在创造单元丶单一 血统的民族,来进一步美化自身族群的优越感。二战时期,希特勒和其纳粹政府便是此举的佼佼者,认为金发碧眼丶高大威猛丶鼻子挺丶经过锻炼就能成为「优秀的 雅利安超人」。但1936年奥林匹克便赏了纳粹政权一巴掌,美国非裔选手杰西欧文斯夺得田径赛的4项金牌,粉碎了雅利安人种优越论美梦。纯血统论或样貌丶 体格论一国之反映,根本是荒谬至极。

更何况,本国多位美姐都带有本国族裔血统,如安德丽雅有锡兰裔丶葡萄裔和华裔等多族混血,母亲是华 裔;娜丁安是华印混血丶狄波拉的父亲是印裔丶金碧丽有葡裔血统等,先不管有无白人血统,大马人共有特徵和记忆才为首要。金碧丽在《星报》访谈中提到,她是 个土生土长道地槟城人,能言马来语和听懂闽南语和粤语,讲起英语带有本地腔调,金碧丽也坚信选美比赛标准是公正,不是肤色。拥有华法血统的大马世界小姐曾 恬妮亦称,有白人代表非洲国家,也有华裔代表加拿大出征,若少数族群代表在其余国家已不成话题,更何况是多元族群的大马?

回顾大马选美史,早期确有马来穆斯林佳丽参赛,但自1995年雪兰莪穆夫提下了宗教裁决(fatwa)后,穆斯林自此被禁足参与本国选美,但为数不少的华丶印裔和东马土着都积极参与大马小姐竞赛,若以样貌和肤色论定,哪还得了? 


2012年8月20日 东方日报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伊斯兰国」已是陈腐老调

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是当前国阵最爱消费的人物,马华眾人「忽然敬佩」起卡巴大叔的敢怒敢言,巫统也藉机大肆批判他,顺道嘲讽伊斯兰党出卖宗旨。这就是本国政治最可爱也是最悲哀之处,没人发现问题所在,各自表述,各自恐慌和嬉笑怒骂。

马华打的「伊斯兰牌」颇有华人市场,初期的禁酒禁毒等课题相信已不再管用,姑且强打伊斯兰刑事法,毕竟是伊党最后底线,无论马来穆斯林或非穆斯林,都格外关注伊党是否还坚持宗教刑事法。

其实,伊党走出原教旨思维对哪方都有利,308的「全民伊斯兰党」更是获得不少非穆斯林的支持,再加上伊党逐步转型,旧宗教保守势力已不敌改革派迅速崛起。而巫统最感到威胁的,便是这群优秀又识时务的新改革势力。


无 论如何,最终的输家必是马华。马华最后的杀手锏仅剩下「神权伊斯兰国」,若是回到80、90年代,行动党铁定输到脱裤,但时过境迁,莫说「神权」,「伊斯 兰国」这一套还管用否,则见仁见智。卡巴星是行动党的反对声,伊党自然也有一批保守派呛声,说是同床异梦倒未必,毕竟伊党內也確实存有反对声。反倒是巫统 拚命玩弄伊斯兰课题和欲实行宗教刑事法时,马华是否也认为仅「个人说法」,不代表国阵立场?真的如此吗?

前首相马哈迪就不这么认为了,老马仍为2001年9月29日民政大会上宣佈大马为「伊斯兰国」而感到自豪,他也不否定宗教刑事法,只反对「伊党詮释」的版本。原来巫统反对的仅是「伊党詮释」的「伊斯兰国」与「刑事法」,不代表巫统不反对。


眾所周知,《可兰经》內確实存在刑事法,但通不通过,仍要按照时代背景、国情和人民反应而论,最起码也得通过修宪,不可儿戏。纵观当今不少伊斯兰政党执政的国家,无一认同落实宗教刑事法,更何况是多元族群与宗教共荣的大马?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再次强调认同民联共同议程,大力推行其新纲领:福利国政策。在不扬弃和不违背伊斯兰斗爭的情形下,伊党之转型是可能的,寧沉陷在「伊斯兰国」的偽课题打绕,还不如干些更实际的事,譬如施政和惠民政策。

由 此可见,「伊斯兰国」爭论已告一段落,至於伊斯兰刑事法问题,没人能真正定论,不是巫统或伊党,亦非国阵或民联,最终的裁决者是本国广大穆斯林群体。马华 再怎样恐嚇华社也无济於事,正如泰国以「国家、佛教、皇帝」来界定国体般,勿忘本国在长期的政治化界定下,「马来人、伊斯兰教、马来王室」已约定俗成,马 来穆斯林的定向才是主要关键与出路。


东方日报 2012年8月15日

 

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

又是共產党惹的祸?

大选真的快到了,非但牛鬼蛇神丛生,警方政治部也爆劲料,称我国在野党正面临恐怖分子渗透,当中就有伊斯兰祈祷团和共產党分子,而这两股势力分別渗透伊党和行动党。

这 种幼稚的说法,不知是滑稽抑或荒谬。伊斯兰祈祷团是奉行原教旨主义的宗教极端组织,和国际恐怖网络基地组织有联繫;信奉马列主义的共產党,不仅和极端宗教 主义扯不上便,要说武装斗爭,都已是几十年前的往事,我国政府是否患老年痴呆症,连签过《合艾和平条约》这回事都忘光了?

政治部无理指责 在野党勾结恐怖分子,那为何在野党还呼吁选民善用手中一票?就算是思想较为保守的伊党,一向来都因循著议会民主路线,哪怕是国会仅剩下1席都好;而且藉著 选举,伊党成功执政丹州至今。倒是国阵不停胁迫丹州选民,剥夺其石油税等,试问哪个真正在威胁人民?就因为有伊斯兰教色彩,所以就和恐怖分子扯上关係?那 巫统和煽动族群、宗教紧张的非政府组织,是否也算危及本国?
更搞笑的是,把行动党、公正党和社会主义党打包成「共党代理人」。谁都知道, 马共游击队大多已解甲归田,他们的定居处也辟成旅游景点,供游客参观。难道去瞻仰或探访这些地方的游客,都是「共党代理人」?马共领导人陈平目前定居曼 谷,是国阵政府大肆抹黑和妖魔化的风云人物,若说是前往探望者,当中不乏学者和记者,是否也属「共党代理人」?

国阵不等於马来西亚,它只是取得大多数人委託的执政党。而政治是公平竞爭,政党会使劲办法来使选民认同其观点和政策,对国阵有利的就没事,对国阵无利的就是「炒作爭议性课题、煽动人民情绪、让人民憎恨政府」?

什 么叫「打击政府」?不久前刚通过的刑事法典修正案中阐明:不得破坏议会民主,但议会民主有阻止人家上街示威游行的权利吗?只有共產党政府才会如此吧?因为 共党不允许「乱」,所以反对人民上街游行!我想请问,和中共政府建交不就是和「共產党」合作吗,难道他们会是「民主党」?

这种戏码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再三炒作种族和宗教课题来稳住选票,民间目前反风大起,唯恐连巫统的基本盘都会连根拔除,不慌才怪。但此类无聊戏码,到底还要蒙骗和痴呆化国人到何年?

有人问,如果警方政治部那么神,为何却预测不出308大选会刮政治海啸?显然地,选举胜负仍取决在「沉默的大多数」人手中,他们只冷静观察,不隨便透露支持谁,却足以让你倒大霉!


东方日报 23/7/2012 



2012年7月3日星期二

伊斯兰政党改革浪潮

埃及是个世俗的穆斯林国家,随着独裁总统穆巴拉克在阿拉伯之春被人民绊倒后所举行的民主总统选举中,历史悠久的伊斯兰政党穆斯林兄弟会候选人穆尔西当选为埃及首位真正的民选总统,因而震惊世界。

埃及自立国始便由军政府主导大局,历届总统皆实行强人统治,最著名的便有阿拉伯民族主义者纳瑟尔。自亲西方的总统萨达特遇刺身亡,时任副总统的穆巴拉克顺理 成章登上总统宝座,独揽军政大权,并在历届选举中连任。31年的戒严统治中,穆巴拉克家族掌控国家财富,贪污腐败风气根深蒂固,国家病入膏盲、民不聊生之 际,最终爆发了“埃及革命”。



穆斯林兄弟会是伊斯兰世界最早的泛伊斯兰政团,最初是个勇悍的反英殖民组织,也曾协助首任总统纳吉布推翻帝 制,自世俗的纳瑟尔赢得胜利,兄弟会与纳瑟尔起冲突而遭镇压,接而被禁为非法组织。由于走激进暴力路线,许多成员遭到监禁、折磨以至被杀害。穆巴拉克统治 时期,兄弟会与袭卷世界的伊斯兰革命浪潮,不与极端主义为伍,积极参与议会政治,谋求更多阶层人士的支持和合法参政权。

所以,有支持者称当 选的穆尔西为“埃及的埃尔多安”,其实一点也不意外。穆斯林虽占据埃及大多数人口,但仍属于多元开放的世俗共和制国家,这就是为何兄弟会在革命后组织了效 仿土耳其正义发展党,组织了自由正义党。自由正义党拒绝激进宗教主义,否决政策伊斯兰化,支持自由市场经济,倡导平等主义与社会正义,实行多元包容的政 治。

目前许多国家的伊斯兰政党唯有循着土耳其模式,才能够在大多数国家立足、执政,亦为伊斯兰政党皆识得的道理,走温和的议会民主路线成了 当今伊斯兰政治的主流,伊朗革命的遗产——神权统治已不符合现代标准,尤其是宗教保守派之主张,与世俗化民主体制是相互抗衡的,更难以获得多数人认同。

“埃尔多安”在本国乃属贬义词,利于攻击改革派,本国马来穆斯林政党以往比谁最伊斯兰、最保守、最神圣。但大马终究是个奉行世俗民主的君主立宪国,本国的伊斯 兰党唯有继续改革路线,与时俱进,和世界接轨才能赢获国人的支持,继308大选与伊党党选后,这股势力已渐渐获得认可和鼓励。正如穆尔西的执政目标:“我 将致力于建设一个世俗、民主、宪治的现代化国家”,那才是值得借鉴的正道。


光华日报 2/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