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益依布拉欣由于不滿公正黨黨選舞弊,譴責實權領袖安華霸權而退黨。2010年12月,再益加入並重整1995年從回教黨分裂出來,以馬來穆斯林為主的小黨人民公正陣線,並于今年初改黨名為惠民黨,改組成一個廣招各民族的多元政黨,企圖與民聯分庭抗禮,鼓催第三勢力。
再益近年來難有作為,尤其牽扯公正黨黨爭及退黨后,聲譽已大不如前,與在巫統時捍衛司法正義的再益判若兩人。再益抨擊公正黨主流派獨大,自比最有能力改革公正黨。孰知組織新政黨后,依然為所欲為,竟利用短訊開除3名中委,公然違反惠民黨設立的黨章,乖離該黨目標。
再益身處巫統和公正黨時,或許是以反抗主流派、敢怒敢言的異議者為己任,不必擔憂任何后果,還能為自己貼上“黨內反對派”的美名。然而現今他貴為一黨之主席,是個領航的政黨領袖,卻犯了他以往所攻擊的領導人的霸權性格。看來再益之前是不在其位,卻“欲謀其政”,如今身居其位,反而“不知其政”為何物。
大刀闊斧砍黨員
再者,再益短訊炒人魷魚的因由,也未免太兒戲。莫哈末費道斯發表減少黨營運開支,阿都拉迪則因拒絕將黨網站密碼給予再益,皆為黨內小事,再益卻大刀闊斧砍黨員,足以顯示其不按黨章就理、獨行獨斷。按小糾紛看來,頂多是中委們開會解決,何況這些事兒亦沒必要動用紀委會,那么再益是否已把惠民黨當成自己的私產來管理?
該黨聯邦直轄區協調員拉惹拉南也指再益拒絕聽取中委和基層勸告,先莫說他人分幫結派,要自怪自己專橫獨霸,莫怪該黨中委揚言要召開特大“倒再益”,迫使他辭掉主席職。看來惠民黨還未站穩腳步,即因再益的人格問題,搞出大頭佛。再益是否記得自己說過,惠民黨是尋求改革、追求民主自由、開放給有志之士的黨?再益無疑是在自打嘴巴、自毀前程,惠民黨員豈能讓其禍及該黨?
中國報 人人咖啡館 26/9/2011



我国颁布4次紧急法令——1964年9月(因左翼与印尼通牒反马,展开大逮捕)、1966年9月(砂首长卡隆宁甘案件所造成的政治分裂)、1969年9月(五一三事件)以及1977年11月(丹州在回教党执政下的政治分裂)。除了第一和第三个是为了应对国防和族群暴动,第二和第四皆为国阵内部分裂所致,而国阵政府竟然利用紧急法令来达到政治目的,把卡隆宁甘政府和回教党政府赶下台,正所谓滥用法令也。
内安法令原功能是为了对付马来亚共产党等“危害国家安全者”,最大权限是不需要经过任何审讯和法律证明罪行,就可以无限期扣留有关人等,是为恶毒的“苛法”。马共和北加共皆于1990年间投降,内安法令在当时应当已失效,但却无故延长来对付国阵政敌,成了“危害国阵安全者”的法令。国阵内阁翻来覆去修改5大项目,都无助于苛法随意伤害和违反人权的真谛。说句不好听的,20几年了喂,够了吧!!
什么叫“反对街头示威的原则”下“放宽集会自由”,这是很矛盾的说法。净选盟2.0主席安美嘉律师指出:“每当你松绑,这肯定是朝正确的方向。我不确定纳吉的意思,但是我不赞同继续反对街头示威。…街头示威有其价值,这是集会自由的一部分。将街头示威从集会自由区分出来,已经误解了集会自由的意义。”
纵观以上所有法令的年份,皆为动荡时期反共、反种族暴动等的法令,和紧急法令都息息相关。既然内安法令已废除,若紧急法令在商讨后也撤除,这些苛法还会生存吗?这些都是国人迫切重视的问题。毕竟众多大大小小的苛法都是延伸自紧急法令的产物,或与紧急状态时期相关,先不说会使国家动荡不安或破坏和谐社会,这些旨在反共的条文至今却都在反人民、反政敌、反人权,国阵政府到底是有心、无力,抑或故意?若是出于选票考量,废了内安法令并非一切,也无法证实纳吉的转型计划已成功,这些都不过是戏法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