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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

焚烧言论自由


















巫统专爱搞些流氓小动作,对我们来说早已司空见惯。《公正之声》一句“Felda Bankrupt”就得以让他们卷土重来,借机会兴风作浪,你说要告人民公正党诽谤那也算了,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室正确的途径。但激进到焚烧报纸嘛,我能否说这些人很没品呢?

我们知道在国阵统治的马来西亚,巫统可谓最“民主”了,在执政党团的纵容之下,他们可以随意拉布条,在上面写些极其侮辱性的种族主义言论与脏话,大摇大摆上街喊极端口号,放牛头等行为都不会被禁止;而咱老百姓参与的NGO或在野党的和平示威却老是被喷水车和红头兵袭击。

真没料到,昨天的“焚报运动”再次让人大开眼界,咱不妨翻看史册,专制主义政权才专搞这种的幼稚把戏,特别是二战前期德国纳粹党召集了所有人举行“清洗”运动(S?uberung),将所谓的“非日尔曼”性质的书刊一并烧光。然而,也许我这种比喻是说重了点,子虚乌有的一方是《公正之声》,但也不至于不满意到烧人家报纸来泄愤吧?

言论自由是为何物?是得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诽谤大不了就告上法庭去理论一番,可巫统这次可能就是来真的,不仅是给你一个警告,接下来的后果恐怕就是吊销准证了。说到这里,不禁使人想起回教党报纸《哈拉卡》因为“侮辱”了马哈迪而遭到查禁的往事,严重影响了该报的销售量,同时也控制了反对政府与其领导人的声音,难道不是吗?

《公正之声》这次恐怕遇上了大麻烦,在群氓的压力下又会出动什么煽动法、印刷法的东东,藉此来封掉这份党报。

《公正之声》是份不可多得的在野党党报,除了《哈拉卡》外,也只有这份报纸的内容批判性十足,连带火药味,毫不留情地抨击与政策有关之问题。要是马来西亚真的有言论自由,那这些言论都只是纯属一家之言,《公正之声》若是诽谤,那就该由该报来负起法律责任。

我们这些看报的人呢?难道我们就没有自由能选择报纸吗?管它普通的日报还是某政党的党报,甚为消费者我们爱看什么是我们的事,有问题也罢都该由我们自己去判断是非对错,群氓凭什么烧人报纸欢呼,政府凭什么因为某一部分人的施压而做出决策?

此外,“有关的刊物出售给非党员及在党外分销这份刊物”违反了出版准则条规实在很搞笑,说明了这条规定是何等的不民主。在其他民主国家,不要说党报还是有立场性质的报纸是大剌剌摆摊子卖的,买不到还可以订阅,才不管你党外党内,我想看一份报纸难道还得入党?试想,巫统这种极端要是反过来,你在某地集会当场拿起《先X报》等立场十足鲜明的日报,当众举行焚烧仪式来斥责它妖言惑众、极端无耻,我想你的下场铁定会非常地糟糕且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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