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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

双重标准的“有可能”

内政部至今仍未对“企图散播不实谣言”的《五毒散》采取任何行动,要说偏袒倒还真的很偏袒,虽然表面上装得很“公正廉明”,实则允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为了救党喉舌,可以一拖再拖,任土权等极端组织不停放火,却没有尽内政部的责任,确确实实的双重标准,叫人民如何信服?

翻阅前几天的旧闻,得知内政部要对异议漫画家祖纳出版的画册《一个诙谐的大马》和《漫画霹雳》采取行动,还以“可能会扰乱公众秩序”充作借口,要法庭不应介入涉及安全议题的行政决定。

民主国家不会因为讽刺漫画(caricature)怒而动辄某某法令,并称之为“扰乱公众秩序”的,除非该者真的触犯了宗教、种族等的敏感课题才会受到对付,否则奥巴马和民主党岂不是“定定找吃”做皇帝?那还不如选个希特勒、穆索里尼当领导算了。
大马的可爱之处在于反其道而行,祖纳的漫画讽刺的是现实,偶尔带点幽默、诙谐,却被内政部当成是“扰乱公众秩序”的祸首。内政部长希山慕丁还引用《1984年公共服务委员会或部长公共服务法令》第307条第7项为例,若部长认为任何文章、笔录、相片、报告、笔记、声音、音乐、文告等任何将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偏见的形式,它都有绝对的酌情权查禁(!)。

看了是否使人汗颜?原来内政部长是凌驾于司法之上的,莫怪我国司法崩坏、民主沦丧,原来内政布可以独揽大权,只要他肚懒或不爽,你等同于“造成公众偏见”、你就有罪。如果内政部是中立的人话事,或是不由某政党来把持,我们还可能相信他的判断。至于希山慕丁嘛,you know I know啦,他又不是翁查化。
 
所谓“一个大马:人民为主,绩效为先”根本就是空话,内政部处理事情的态度仍旧是效仿马哈迪时代的威权主义,只要你不爽国阵、你抹黑国阵,我们就可以用各种苛令来定罪于你,连法院审判都懒了,只要我法令里“有可能”,那“有可能”是国阵万能的可能。只要你辱骂国阵,不管有无真凭实据都“有可能”惹祸。长期以来,我国人民“有可能”怕惯了爽爽抓人的苛令,所以才“有可能”支持国阵,否则人民岂不“玩笨”?

近年来,我国民主和言论自由指数逐渐下滑,相比起阿都拉时期助长的警察权威,当今首相的天下又回到了司法、行政、立法垄断的年代;不要说内安法令,那酝酿着的修改出版法、印刷法、多媒体法的工作一旦成功,网络媒体即将全面遭到严管。一旦管制,不仅纸面媒体,你会连网络媒体都不想看了,因为他可能完全被禁掉,或是仅有《五毒散》式的“一言堂”,管你喜不喜欢!

《五毒散》从“不要挑战”到“基督国”,断断续续发表了许多“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偏见的形式”,“有可能扰乱公众秩序”,为何内政部不明察秋毫,彻底点惩罚该报编辑、吊销其出版执照或查禁该报?《五毒散》“传达马来人的心声”,啊~~别闹了啦,骗谁呐!“有可能”的国阵版本是“不可能”啦。
 
当今大马 2011年5月18日 下午 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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