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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

叶盛茂一案看大马“国家机密”

台 湾前总统陈水扁洗钱弊案新发现-“太子”陈致中洗钱破绽,前调查局部长叶盛茂被判十年牢,大快人心!这证明了什么?司法的污点正式被揭秘,瘫痪已久的国家 机器即将复苏;另一方面则加速了整个洗钱案的发展,而阿扁竟然道出一句此乃国家机密,判处叶盛茂是触犯了国家机密?真是百年一大笑话!

阿 扁执政八年全面扭转了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将司法取纳成专门为“扁家王朝”的附属机构,为他服务。叶盛茂这伙人被法官直接判刑,可见是在警告那被关押的死 不悔改的前总统,这伟大的前总统将自己比作“伟人”,贪污贪来的钱还可以当“建国资金”,黑比作白,死都可以说成活的。贪污若能被当做国家机密的话,那还 有什么不是国家机密的么?叶盛茂被讥讽成“狗”、“情报头子”是情有可言的,叶盛茂身为一国之调查局局长,不仅助纣为虐,还处处帮助扁家洗钱、掩盖实情, 确实是阿扁的“狗”兼给予阿扁“情报”的人,虽然他一毛钱也得不到,十年还是判太轻了,可还能怎么样?虽说他是代罪羔羊,却是罪有应得。他那背后的扁家等 人才是真正主谋,无辜以否,叶盛茂无论使劲什么办法,已没有脱身的可能。不是国家机密,是扁家机密才对,叶盛茂不是为司法公正、为人民服务,他是扁的幕 僚,只为扁家服务。

想起我们大马也有个奇怪的法令叫OSA(Official Secrets Act),国家机密也,不仅不能过问,谁想揭开它的可能还会被判刑。OSA是老旧的法令,是紧急状态时发明出来的东东,相较之下,民主自由的台湾早已脱离 独裁时期,哪来的国家机密?要是能证明阿扁贪污案有罪,恐怕连国家机密都被逼要撬开来调查!可看看大马的政府,一条ISA还不够,还要拿OSA来欺压老百 姓,那些官僚用了多少钱、发展计划所动用的资金统统不的过问,看了还会触犯国家法律,怪不得国家的贪污越来越严重且无法活得解决!我们那大喊肃贪的伯拉 啊,我们国家所累计的弊案多到可以堆积成山了,你以为解决了一个司法丑闻,付了前法官赔偿金就能了事了吗?老马却可以高枕无忧,而他所犯下的罪过完全由国 家来承担吗?国家机密到底是什么?是为那些无耻的人擦屁股的工具?有OSA就可以乱抓人?

大马的司法复兴了吗?起码从叶盛 茂这起案子中,我看见了台湾法律已尽一切能力在清洗扁执政时期的“余孽”和烂摊子,估计将贪污的扁家一众人定罪后,国家与司法才可算是真正回复元气吧?否 则就得永久卡在当下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先不去算国民党时期的历史,阿扁治国不过八年,大马那好样的执政党已经统治了五十年,对付马共的苛刻法令拿来对待人 民,饱了、富了那些官员,贪污、贿赂、滥权又不能治他们罪,人民欲哭无泪。以台湾的叶盛茂被判刑一案作为借鉴,什么国家机密全是无稽之谈,贪官腐败就得绳 之于法,为民伸冤,这才是民主,起码是最根本的!

当今大马-12月7日 中午12点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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